政务公诸于众  承诺取信于民

 

服 务 宗 旨

 

秉公执法 忠于职守 廉洁奉公

热情服务 保护耕地 造福子孙

 

一、领导职责分工

王巨源:局 长(负责全面工作)

张社教:副局长(负责土地规划、建设用地、土地利用、征地补偿工作)

秦治国:副局长(负责地政地籍、土地测绘及管理工作)

徐道诗:副局长(负责矿产资源管理、土地收购储备工作)

宋连军:副局长(负责办公室、纪检、机关事务、信息管理、档案管理、窗口办公、耕地保护、土地整理工作)

郭 亮:副局长(负责土地执法监察、国土资源所管理、城镇国有土地管理、国土资源信访、法律法规宣传工作)

二、主要职责

1、贯彻执行国家及省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政策、方针,拟定全县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,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

2、组织编制全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指导审核各乡()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。

3、组织全县的土地资源调查、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;做好土地确权、土地定级和登记工作。

4、负责全县建设用地的征用、划拨、出让以及单位和个人的地产交易管理工作。

5、检查、监督各乡镇、各部门土地的开发、利用和耕地保护情况、负责全县城乡土地利用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。

6、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管理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,调处重大权属纠纷工作及测绘工作。

7、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宣传、培训及业务指导。

8、按照县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工作安排,做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。

9、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
三、法律依据

为便于社会各界监督,规范我局工作,特将执行的法律、法规等内容公开:«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»«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»«城市房地产管理法»«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»«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»«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»«基本农田保护条例»«河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»«河南省实施<矿产资源法>办法»等法律法规。

四、工作流程

()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审批程序:

1、申请住宅用地的条件:

1)农村居民无宅基地的;2)农村居民户,除身边留一子女外,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;3)回乡落户的离休、退休、退职的干部职工、复退军人需要住房而又无宅基地的;4)原宅基地影响规划,需要收回又无宅基地的。

2、审批程序:

1)个人提出申请;(2)村委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上报;3)乡()人民政府审核意见; 4)县人民政府审批;

()信访案件处理程序:

受理科室:信访股

受理立案转交相关股室督促办理信访意见结案

()土地、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处理程序:

受理科室:监察股、矿产办

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处罚决定结案

()抵押工作程序:

1、土地使用者出具同意抵押的证明;

2、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;

3、确认土地估价结果;

4、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;

5、申请抵押登记;

6、审核发放抵押证明书;

()土地登记程序:

1、土地登记申请书(并报送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、个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;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);地籍调查、权属审核、注册登记;2、达到权属合法、界址清楚、面积准确,颁发或更换土地证书。

五、主要工作制度

1、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开展工作;

2、持证上岗、风纪严整、文明礼貌、态度和蔼、认真负责、搞好服务;

3、收到农村居民建住宅呈报件后,十五日内给予答复;

4、收到非农业建设用地申报材料后,三十日内给予明确答复与报批;

5、土地登记发证:收到申请及有关材料后,十日给予答复或发证;

6、不准利用职权吃、拿、卡、要、乱收费、乱罚款。否则按党纪、政纪及法律、法规处罚。

举报电话:4587230